2006年5月31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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顶住“买凶杀人”威吓办结外来执行案
本报记者 陈卓

  “本案的执行,使我们有幸领略到贵院的执法风采,更有幸感受了楼力波等法官正气凛然、无畏无私的高尚品格。我们也将通过本案的执行,以贵院为榜样,进一步激励全体执行干警做好协助执行和受托执行工作,为从根本上改变执行难问题贡献我们的力量。”
  前不久,杭州萧山法院收到舟山普陀法院寄来的一封感谢信。信中对萧山法院在执行郭某等人诉孔某(萧山人)、刘某(舟山人)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提供的无私协助,表示感谢。
  原来,孔某和刘某两名被执行人没有自动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,在对刘某穷尽执行措施无果后,上个月,普陀法院法官赶赴萧山对孔某进行执行。通过电话协商,申请执行人同意准许孔某只承担16000元的按份责任,孔某也表示当晚兑现。
  但是,执行人员一直等到深夜,也没看见孔某来履约,而且孔某拒绝接听执行人员的电话。为此,普陀法院执行人员找到萧山法院,请求协助执行。萧山法院立即指派执行员楼力波、方敏协助执行。
  辗转一个多小时,法官终于找到了孔某。楼力波主动做孔某的工作,要求其自动履行,可孔某却坚持要到保险理赔后再全额履行。
  无奈之下,法官将孔某带到萧山法院。途中,孔某甚至指责起萧山法院的两名法官,说什么“本地人帮外地人”。而后赶到萧山法院的孔妻在听说有可能对孔实施司法拘留时,竟然公然扬言:已经查明楼、方两位执行法官的家庭地址,要他们好看,如对其丈夫进行拘留,她还要“买凶杀人”,气焰十分嚣张。
  面对谩骂、恫吓,楼、方两人无畏无惧,在普陀法院对孔某作出司法拘留决定后,立即协助普陀法院对孔某收监。之后,为了使普陀法院执行人员免于往返奔波,楼力波主动要求普陀法院委托执行此案,并经请示,由其负责执行。目前,该案已基本执结。
  据悉,萧山法院在执行工作上同样面临“案多人少”的困难,但在协助外地法院执行工作方面,不仅给予人力和车辆上的帮助,而且也主动为来萧山执行的法院出谋划策。从去年年初到今年4月,萧山法院一共受理上海、江苏、安徽、河南等地法院的委托案件85件,执结65件。